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日期

內容

114.01.07

1.事實發生日:110/03/09
2.公司名稱: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CMoney投資網誌 網路
6.報導內容:預估2021年EPS 6.90元。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本公司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民國114年1月7日
2.接受資金貸與之
第一筆
(1)公司名稱 捷迅(香港)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
(仟元)(註一) 187,5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
額(仟元)(註二) 81,838
(5)本次新增資金貸
與之金額(仟元) 98,20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 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註三) 180,04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週轉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 0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44,961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799,308
7.計息方式
2.88%
8.還款之條件
到期還款,得提前還款
9.還款之日期
自首次動撥日起計一年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註四) 180,043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註四) 9.60
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金融機構 ●母公司
○其他企業  ○個人   ○其他
13.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