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日期

內容

108.10.24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8/10/24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份):3,77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实际募集总额依发行股数及每股实际发行价格而定。
6.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俟主管机关核准后,授权董事长洽承销商依当时市场状况及相关法令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本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377,0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377,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发行股份总额之80%(计3,016,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得由股东于认股基准日起之五日内,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自行办理拼凑认购,其拼凑后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凑之畸零股,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股份,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采无实体发行,发行后其权利义务与已发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及偿还借款。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于呈奉主管机关核准后,授权董事长另订认股基准日、增资基准日及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新股所订之发行条件、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进度暨其他有关本次现金增资之事项,如经主管机关修正及基于营运评估或因应客观环境而需修正者,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