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增列107年股东常会召开事项

日期

內容

107.05.08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7/05/08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7/06/27
3.股东会召开地点:集思台大会议中心达文西厅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85号地下一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06年度营业报告。
(2)审计委员会查核106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3)106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份条文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106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本公司106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7/04/29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7/06/27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
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提案限一项并以300字(包含案由、说明及标点符号
在内)为限,提案超过一项或内容超过300字者,均不列入议案。提案股东应亲自或委
托他人出席股东常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讨论。
提案受理期间:自107年4月16日起至107年4月26日
提案受理处所: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4号4楼)